生物制品作为关系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关键产品,其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与安全监管至关重要。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安全监管的各项部署,针对生物制品生产环节的特殊性与高风险性,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且有力的举措,构建起覆盖全过程、全链条的严密监管体系,切实保障了辖区内生物制品的生产安全与质量可控。
山东省着力于源头管控,严格准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申请生物制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实施最严格的技术审评和现场核查标准,确保企业具备与产品风险相匹配的厂房设施、生产设备、质量管理体系和专业技术人员。在日常监管中,综合运用常规检查、飞行检查、有因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生产企业的原辅料管理、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数据可靠性等关键环节进行高频次、高标准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创新监管模式,推进智慧监管与风险预警。山东省积极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生物制品生产监管信息平台。通过推动部分重点企业实现关键生产参数、检验数据的在线采集与监控,监管部门能够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状态,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建立健全生物制品生产风险研判和预警机制,通过对既往检查数据、抽检数据、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精准识别潜在风险点,实现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警、前瞻性防控的转变。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自律与能力提升。监管不仅在于“管”,更在于“导”。山东省通过组织法规培训、召开风险警示会、发布指导原则等方式,持续向生产企业宣贯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要求,督促企业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鼓励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制定团体标准,开展行业交流,引导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从“要我做合规”向“我要做最优”转变。
加强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生物制品监管涉及多个环节与部门。山东省药监局注重加强与卫生健康、疾控、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特别是在疫苗等重点生物制品的生产监管与供应保障方面,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合检查、应急协同等工作机制,确保监管无缝衔接,共同守护产品从生产线到使用终端的安全。
坚持严惩重处,保持高压态势。对于在监督检查、产品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山东省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及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通过严格的处罚到人、行业禁入等措施,倒逼生产企业时刻绷紧安全弦,严守法律底线和质量红线。
山东省通过严格准入、创新监管、压实责任、部门协同、严惩违法等多维度、系统化的措施,织密了生物制品生产监管的网络。这一系列举措不仅有力保障了省内生物制品产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更为公众用药安全构筑了坚实屏障,展现了山东省在强化高风险药品监管、推进药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决心与成效。随着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新产品不断涌现,山东省的监管实践将继续深化,为全国生物制品安全监管提供有益的“山东经验”。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hulindaifangxihu.com/product/87.html
更新时间:2026-04-22 11:36:43
PRODUCT